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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01-17

我国股票(新股)发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   录
摘    要    I
1 绪  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1
1.2.1  研究目的    1
1.2.2  研究意义    1
2 我国目前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    2
2.1认购证抽签发行    2
2.2存单抽签发行    2
2.3上网定价发行    3
3我国目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具有的特点    4
4现行股票发行方式存在的问题与潜在后果及理想的申购方式    5
4.1现行股票发行方式存在的问题与潜在后果    5
4.2理想的申购方式    6
5股票发行方式的建议    8
结    论    9
参考文献    10
致    谢    12

绪  论
1.1研究背景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但是,我国股市诞生于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对股市功能的认识太片面,导致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分裂下,形成了极为单一的狭隘市场,从而导致低迷的股市与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形成强烈反差。并且体制上和结构性的两项重大缺陷经十年的历史积累和沉淀,造成了当前股市所必须面对的巨大的系统性风险。缺乏一个安全、高效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支撑,是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1.2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在过去的股票发行制度下,从企业的选择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市场的自律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难以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保持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
1.2.2  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资本市场的合理规划、正确定位十分迫切。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尚无特别需要去考虑深沪港三个交易所合理布局问题的前提下,应抓住时机,首先调整好深沪两个交易所现存的不合理布局。
 
2 我国目前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
本文所称股票发行方式仅指自股票发行人披露招股文件后,由潜在投资人申购股分、交纳申购款、在热销条件下依照“约定”方式抽签确认有效申购人与有效认股数额的整个行为方式。这一方式及相关规则实际上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基础,决定着投资人的行为模式和证券市场的形态。具体来说,在这一过程中,发行人通过何种方式向投资者发出招股要约?投资者通过何种方式向发行人做出认购承诺?发行人或承销人以何种方式确定投资者的有效认股?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法,将形成不同的股票发行方式。[1]
    按照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同时按照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开发行的股票供不应求目前仍然是主要矛盾;基于此种状况,我国股票发行实践中较常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2.1认购证抽签发行    
实践中又称为“申请表方式”、“认股证方式”。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证券时须首先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公开发售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可以附加身份证限制),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并载明其认购证号码;在认购证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个根据“三公”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3]这通常是依据超额认购比例对认购证号码尾数进行抽签,凡持有中签认购证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认购证将作废。
    认购证抽签发行方法并不涉及股票价格问题,而仅依次来确定有效的认股人和有效的认股数额,即这是一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这种发行方式是以所发行股票的超额认购为前提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对确保股票发行的安全,缓和供求矛盾有一定的作用。其缺点是发行环节过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高、发行时间长。

2.2存单抽签发行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时须首先通过银行机构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发售专门的股票认购定额定期存款单,每一定额存款单同时代表一定数量的证券认购权,并载明存单号码;在存单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人监督下对上述存单号码进行尾数抽签,通常采用依认购比例进行存单号码尾数抽签的方法;凡持有中签存单者,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的存单将转变为单纯的银行定期存款单。这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股款全额存入,即其存单的面额等于每股股票发行价格与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数之乘积。另一种做法是存款与股款分离,即其存单面额并不与认购股款挂钩,投资者认购面额一定的存单,其目的只是为了取得存单和存单上的编号,中签者不能用存单抵交股款和手续费,而需持中签存单到交款地点另行交纳股款和手续费。
    这种是虽然有其减少额外费用,降低投资人投资风险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却伴随着巨大的存贷资金流动和存贷资金负担,其发行效果并不理想。
2.3上网定价发行
这是近年来被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①此种发行方式利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由认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申报认股承诺;②采取定额认股和抽签认股的原则。
    依此发行方式,发行人和承销人通过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向所有在其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开设了股票帐户的投资人发出招股要约[5],在其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均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申报认股承诺;认购期满后,由承销人根据“三公”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对全体认股人的认股序号进行尾数抽签,以确认有效之认股人。中签者的认购将生效并交割证券,而未中签者的认购资金将返还。如果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于认购期满时仍未能全部售完,余额部分依承销协议由承销人买入。

 
3我国目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具有的特点

这种证券发行方式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与国际资本市场不同。我国目前实行并且已经被规则化了的网上股票定价发行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目前的各种股票发行均是由各级承销商借用由证交所统一控制的二级市场交易网络进行招募,没有收款银行进行收款终结,无法区分不同承销商的自由客户群或发行网络,也很难充分确认投资人是否进行了要式申购行为(因持续热销反而发展起来了指定交易等一系列推定申购规则)。
    2目前的网上定价申购方式因锁定资金时间短,造成了对机构资金、银行资金、违规资金和信用资金极为有利的申购条件,从而已经使股票申购成为某种固定的交易模式;大部分违规资金实际上仅固定的实现存款排队的功能并形成整体盈利,其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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